各相关二级学院、项目指导教师: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学校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建设,着力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要求对2013-2015 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业绩分(附件1)按指导教师承担工作情况进行分解,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项目指导教师,按教学业绩计分分解表(附件2)的要求填报,并于2016 年11 月21 日下午6:00 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纸质文档的方式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 2015 年教学业绩分统计表
2.宜宾学院教学业绩计分分解表
教务处
2016 年11 月17 日
附件2-宜宾学院教学业绩计分分解表.docx
附件1:2015年教学业绩分统计11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