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毕业创作工作顺利进行,经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决定,2017届美术学专业毕业创作教室使用按以下办法执行。
1、本次开放的工作室(教室)为一教楼403、二教楼101(山水画工作室)、二教楼102(油画工作室)、二教楼201(水彩画工作室)、四教楼203(纤维艺术工作室)
2、开放时间:工作室(教室)开放时间为8:30—18:00。一教楼403因周4下午5-8节有授课安排,故该时间段不开放。
3、申请流程。
① 2013级美术学1班班长在教务办公室邹太和带领下清点以上各开放工作室(教室)的物资。
② 提交书面申请(物资清单作为附件),承诺不损坏、遗失以上各开放工作室(教室)物资。如有损坏、遗失的,能确定当事人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班级班费赔偿。
③ 书面申请由邹老师签字确定后,原件由邹老师存档,复印件交教管办覃老师处。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