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优秀毕业创作/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办法
本科毕业创作/设计是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功能,是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实现学校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
为鼓励美艺学院师生更好地开展毕业设计工作,根据《宜宾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美艺学院各专业特色,特制订该办法。
一、优秀毕业创作/设计作品
1、推荐的优秀毕业创作/设计学生人数为应届毕业创作/设计学生总人数的5%。
2、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两条,可推荐评选优秀毕业创作/设计。①毕业创作/设计总评成绩90分及以上;②专业答辩组一致认为效果好、质量高、有应用价值,并进入美术馆展览的作品;③被各类组织、机构收藏、收购、采用的作品(必须出具相应证明或证书)
3、优秀毕业创作/设计的评定。在布展工作完成后,由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优秀毕业创作/设计,并向上报学院教务处。
二、优秀指导教师
1、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人数为应届毕业创作/设计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
2、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办法。①按比例排位:比例=毕业创作/设计学生总评成绩90分及以上数量+被各类组织、机构收藏、收购、采用的作品(必须出具相应证明或证书)数量/指导总人数。②合理考虑教师指导人数的差异。
本办法从2018届毕业创作/设计工作开始实施。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