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章 经营管理制度
1.入驻创业团队保证依法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入驻创业团队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配合做好创客空间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3.入驻创业团队从入驻起1个月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件,如未取得以上证件,
3.创艺morefun众创空间有权进行清退。
4入驻期间,入驻创业团队应及时足额向中心缴纳水、电等其他相关费用。
5.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上报经营报告和完税证明,及时上报带动就业人员情况,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6.创业团队存在违规经营;入驻后连续二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如发现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项目不符的;未能按时向中心上报相关资料或所报资料内容失实,经核实将对入驻创业团队勒令退出。
7.入驻创业团队不能随意调换工位。因特殊情况退出的驻户应提前一周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写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后,到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退出手续。
8.创业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三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所属设施设备、清理场地。如逾期拒不退出的,中心将有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