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彩艺术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水彩艺术工作室(下简称工作室)是用于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训的专用场所。为实现工作室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室日常秩序规范:
1、工作室为本院广大水彩爱好者开放,优先保障美艺学院培养方案中的教学任务。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本工作室管理秩序、不服从本工作室负责人合理工作安排者,本工作室负责人有取消其参加本工作室任何活动的权力。
2、工作室提供水彩绘画和设计表现有关的技法训练和交流;提供参加各级别和层次的相关展赛信息,并在参训人员自愿情况下组织参赛或其它活动。如有室外写生活动,除按院校规定任务执行外,由学员自愿自定组织。
3、工作室提供训练场所,相关绘画工具材料自备,并自我收纳管理。
4、参训人员有义务完成美艺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5、未经工作室负责人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6、防火灾、防盗窃、防损坏、防隐患事故的发生,是每个成员的义务。使用工作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室内秩序,爱护室内卫生,及时处理因水彩训练而产生的污染问题,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室乱串、嬉闹等。
7、使用工作室内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室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8、未经工作室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材料设备。属工作室材料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工作室负责人批准。
9、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用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工作室门窗等。工作室每天使用后,使用人员要核查室内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
10、工作室设备若有损坏,应及时如实向工作室负责人报告。凡损坏、丢失材料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11、使用人员要定期组织清扫室内卫生,并经常检查室内的安全用电和消防措施,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水彩画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