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影像工作室安全操作规范与管理流程
一、 工作室服务内容:
1. 服从美艺学院教学安排,满足课堂教学需要;
2. 为美艺学院师生参与相关比赛或项目实训提供支持;
3. 为宜宾学院学生开展数码影视和动漫游戏类第二课堂;
4. 开展校企合作,承揽相关社会项目,组织和开展相关培训。
二、 工作室服务对象:宜宾学院师生员工、社会企业。
三、 工作室开放时间:上午9:00——晚上2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 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室钥匙由教务处教室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工作室负责人指定值班人员负责工作室使用前后的设备验收,定期检查工作室相关安全设施。
五、 工作室申请使用流程:
1. 申请人填写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指导教师和工作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2. 首次使用时应通知工作室管理人员到场,仔细检查工作室设备情况并在设备清单上签字;
3. 使用期间凭申请表和有效证件由教室管理人员开门,使用人员每天填写使用记录表;
4. 使用完毕后通知工作室管理人员验收并签字。
六、 工作室安全规范:工作室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 在工作室内务必做到安全用电、文明用电。在工作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违规电器 ;喝水过程中应严防水杯倾倒造成电器短路造成人身伤害;离开工作室必须关闭电脑、空调、日光灯等相关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报告;
2. 务必爱护工作室内所有的设施设备,若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如实向工作室负责人报告。如使用人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使用期间务必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工作室时务必关闭门窗,做到安全第一。如果由于自身疏忽造成工作室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未经工作室负责人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5. 工作室内严禁进食,也不得将任何食品带入工作室;离开工作室时务必清理并带走自己的随身物品和各种垃圾,保持工作室卫生清洁;
6. 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上网玩游戏,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工作室负责人:刘 康 电话:13684166785
工作室值班人员: 电话:
教室管理员: 电话:
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