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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征稿通知汇总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7   点击次数: 【字体: [复制链接]

2016年开年伊始,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展览开始征稿了,现将

美丽中国梦 ·七彩云南情

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花鸟作品展

“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 2016”展览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

征稿通知汇编于此,以备查阅参与,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美丽中国梦 ·七彩云南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征稿通知


云南是一块神奇美丽的土地,居住民族众多、自然壮丽、文化多样,是艺术创作的沃土、是艺术家们汲取创作灵感、探索美的福地,为鼓励、支持全国美术家们表现云南多元的人文文化、多样的壮美景色,表现云南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展现团结稳定的边疆、改革开放中繁荣发展的云南壮美画卷,特举办“美丽中国梦·七彩云南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让展出的优秀作品体现出时代特色、民族风情、核心价值观和艺术魅力。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云南美术馆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赵  金、刘大为

主任:徐  里、张红苹、黄  玲

副主任:丁  杰、黄映玲、罗  江

委员:丁杰、李伟、汤海涛、杜松儒、杨鹏

张红苹、徐里、罗江、黄玲、黄映玲、郭巍、缪开和

办公室主任:李  伟、 杨  鹏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王凯骐、肖  凡

展览编辑:安  明

四、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五、展出日期:2016年9月

六、展出地点:云南美术馆

七、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00件。

八、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2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其余8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2、入选作品的前20件收藏费为:15000元/件(税前)。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参展要求:

1. 本展览以“美丽中国梦·七彩云南情”为主题鼓励美术家们以云南的历史文化,多民族多元文化,自然风光和边疆团结稳定,社会繁荣发展的多样化题材结合自己的个人绘画风格创作出精品力作。展现立体多样的云南风貌。

2.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十、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一、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 年     7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二、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  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三、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五、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2016“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花鸟作品展征稿通知

浦江文化底蕴深厚,有“书画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万年上山”是世界稻作文明的起源地之一;“江南第一家”是儒家家族文化的典范;“月泉吟社”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文人结社。浦江已成功举办了两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万年浦江”、“书画之乡”已声名远播。

为提升“万年浦江”书画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推进浦江书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在浦江县举办2016“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花鸟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里 施振强

副主任:丁杰  杨越光  马锋辉  程天云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丁 政  马锋辉  李伟  杜松儒  严龙顺 

杨越光  郑文红  郑月琴  施振强  骆献跃  徐里

徐方镇  程天云

办公室主任:李伟  徐方镇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逄 羽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9月26日。

五、展出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前100件入选作品由浦江县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15000元/件(税前)。其余10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谢绝一次性机器装裱,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16,邮编:100083      

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 2016”展览 征稿通知


 渲染时代潮,润色中国梦。首届“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 2016”将隆重举办。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荣宝斋是我国现存的历史最悠久的民族文化品牌,被称作“民间故宫”,在美术界及艺术市场具有重大的影响力。为了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国画的传统文化精神,全面展示当代中国画创作的最新成果,推出当代中国画精品及优秀中青年画家,繁荣美术事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与荣宝斋共同主办“荣宝斋中国画双年展·2016”。

本次展览,为面向全国各级美协组织、专业机构、创作团队及画家个人的国家级大型展览,具有普遍性、权威性及导向性。主办单位将以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浑厚的专业素养为后盾,通过征稿、评审、展示、研讨、出版活动,倡导主旋律基调上的百花齐放。让展出的优秀作品体现出时代特色、民族风情、核心价值观和艺术魅力。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荣宝斋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马五一

副 主 任:丁  杰  雷振芳  范存刚

秘 书 长:唐  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马五一  李  伟  杜松儒  范存刚 

徐  里  唐  辉  雷振芳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刘  岑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宋  涛

展览编辑:安  明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6年6月8日—6月16日

五、展出地点:中国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 40 件,入选作品 160 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同时认定优秀作品的作者可作为荣宝斋画廊挂单、签约画家的考察人选。

2. 优秀作品40件(税前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160件(税前收藏费:12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 投稿参展的中国画题材为人物、山水、花鸟,应为近5年来创作的代表性作品,应注重美学品味和艺术质量。

2.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收件费。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初评不需邮寄评选费;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投稿展览作品画芯尺寸统一为6尺整张(180cm×96cm),横竖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评审。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

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www.rongbaozhai.cn(荣宝斋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荣宝斋官方微信查看。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回顾中国共产党九十五来走过的光辉历程,讴歌建党以来的光辉业绩和伟大成就,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主题,创作出更多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时代、展现当代美术家艺术才华的优秀作品,向建党95周年献礼。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举办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将于2016年6月17日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 刘大为

主  任:徐里

副主任:王明明 韦尔申 冯  远 许  江 许钦松 李  翔

杨晓阳 吴长江 吴为山 何家英 范迪安 施大畏

黄格胜 曾成钢 陶  勤 杜  军 丁  杰

艺术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云涛 马国强 王书平 王西京 王利峰 王学辉 王晓明

邓维东 朱训德 祁海峰 李宝堂 杨金星 吴团良 宋  鸣

宋雨佳 张  松 张志民 阿  鸽 陈茂叶 罗中立 周京新

周荣生 郝  平 翁振新 唐小禾 谌宏微 韩书力 谢  麟

办公室主任:李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郭悦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16年6月17日

五.展览地点:中国国家博物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征集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展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所有展出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建党95周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例如中国共产党成立、发展壮大的重要节点、事件为主题,进行历史题材创作。

2.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多彩生活中汲取养分,以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描绘全党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征程中的壮阔画卷。

3. 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5.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6.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综合类作品;作品尺寸:中国画(画芯)、油画、版画、综合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征稿时间:

自征稿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楼B座中国美协大型活动部1716  邮编:100083  

收件人:郭悦  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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