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学校宜学院青发〔2020〕2号相关文件的评选条件,现将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2019年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拟获得者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0日—4月16日
公示期间对相关人员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并具实名向美艺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反映,也可发至邮箱zhangll03@foxmail.com。
名单如下:
16.2 万科雯
16.3 郅春浩
16.9 梁刚
17.1孙仁双
17.4 李祖银 张静 王艳平 贾云梅 王雨 程于颖
17.7 程浩
17.11杨伯睿 王屹茁
18.1杨世荣
18.6 唐飞翔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