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2020届学生优秀毕业创作/设计学生留校作品、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办法
本科毕业创作/设计是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功能,是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实现学校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
为鼓励美艺学院师生更好地开展毕业设计工作,根据《宜宾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美艺学院各专业特色,特制订该办法。
一、优秀毕业创作/设计作品
1、推荐的优秀毕业创作/设计学生人数为应届毕业创作/设计学生总人数的10%。其中美术学8人、视觉传达设计12人、环境设计16人、产品设计7人。
2、毕业创作/设计各单项成绩、总评成绩90分及以上。
3、如毕业创作/设计各单项成绩、总评成绩90分及以上学生数量超过推优名额,在满足以上第2条基础上采取以下排序方式遴选:①按总评成绩排序;②按答辩组成绩排序;③按专家评阅成绩排序;④按指导教师评阅成绩排序。
4、教研室主任按以上条款确定遴选名单,报学院审核后在系统上推荐。
二、学生留校作品
1、留校原则:
①必须是实物作品,整套留校;
②制作精细、效果好、确有留校价值;
③学生能保证将实物作品无损的带回学校。
2、每位指导教师可按以上原则,推荐学生实物作品留校。
3、指导教师将学生实物作品照片(需整体、局部、细节拍摄)交教研室主任处,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后提交学术委员会最终确定学生作品留校名单。
三、优秀指导教师
1、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人数为应届毕业创作/设计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其中美术学1人、视觉传达设计2人、环境设计2人、产品设计1人。
2、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办法采取以下排序方式:①按指导的学生总评成绩90分及以上的比例排位。比例=毕业创作/设计学生总评成绩90分及以上数量/指导总人数。②指导教师指导的总评成绩为优的学生人数;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
3、教研室主任按以上条款确定遴选名单,报学院审核后在系统上推荐。
本办法仅针对2020届毕业创作/设计工作。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