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艺术设计学院发〔2025〕2号)的要求,结合2025级(含降级、复学生)各专业学生情况及2026级各专业招生计划,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方式
艺术设计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副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教研室、教学办、学工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教师代表、2025级辅导员、2026级辅导员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审查转出(入)学生资格、考核转入学生,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等工作。
组长:党政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处级组织员。
成员:教研室、教学办、学工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教师代表、2025级辅导员、2026级辅导员。
二、转专业条件与录取要求
1.本次申请转专业限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且满足学校转专业条件学生。
2.本次申请转专业应延长修业年限,降级至下一年级。
3.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专业范围内填报志愿,超出范围的申请视为无效。如因个人原因需撤回转专业申请,需在2026年6月8日前,由学生出具书面申请,辅导员签字确认后,由学院审核不通过。转入申请经审核通过不可退回,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
3.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4.如申请转入专业人数超过2026级各专业总接收转入人数,则按综合成绩(期末所有科目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排名择优录取。如学生因综合成绩排名落后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专业还有名额,则以第二志愿录取。如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并列,则以学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50%,期末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平均分占比50%,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如申请转入专业人数未超过2026级各专业总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则无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直接录取。
本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的计划、条件以及要求:
专业 名称 | 接收转入人数 | 面向 生源 | 条件、要求、说明 |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高考美术类考生 | 1.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2.热爱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3.有一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基础。 | 2025-2026学年期末所有科目成绩+专业能力测试 |
环境设计 | 2 | 高考美术类考生 | 1.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2.热爱环境设计专业; 3.有一定环境设计专业基础。 | 2025-2026学年期末所有科目成绩+专业能力测试 |
产品设计 | 2 | 高考美术类考生 | 1.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2.热爱产品设计专业; 3.有一定产品设计专业基础。 | 2025-2026学年期末所有科目成绩+专业能力测试 |
5.特殊情况录取:符合学校《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中第十二条规定的特殊学生(如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经学生申请、所在学院(部)同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三、工作流程
1.转专业宣传:2026年5月15日-6月4日,在学院网站和辅导员群、班委群、教师工作群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咨询电话等,开展线上宣传。
2.学生申请:2026年5月18日-6月4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智慧校园转专业系统学生端中填写申请;申请转入我院其他专业的符合学校《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中第十二条规定的特殊学生,于2026年6月4日16:00前将加盖有效电子签章的可信电子成绩单及相关的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明、创新创业项目证书、体检证明等)提交至宜宾学院江北校区B区一教楼311教学办公室。
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的特殊情况证明材料,通过智慧校园转专业系统在线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学生本人提供的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3.专业能力测试:2026年6月17日14:30-16:00,宜宾学院江北校区B区学术报告厅。未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
4.综合成绩计算:待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其他专业学生的期末所有科目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计算,并公布学生综合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与异议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转入审核:根据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智慧校园转专业系统进行在线审核。
6.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审批通过的拟接收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统筹,并组织完成测试的命题,确定评分标准,具体负责测试的命题、现场测试、评分与成绩公示工作。
1.专业能力测试命题:各专业能力测试命题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及两位骨干教师分别命题,要求命题难度相当且适用非本专业申请转入学生,答题时间1.5小时内,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命题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试题分别密封编号,纸质档与电子档均由教学办保密存放。
2.专业能力现场测试: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选派三位非该测试专业教师进行监考。学生需自备答题工具,提前半小时到达测试地点。
3.专业能力测试评分:各专业能力测试评分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及四位骨干教师同时进行。学生答题结束离场后,评分教师立刻进入考场集中评分,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由2名教学办工作人员负责统分,1名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成绩复核和结果登记。
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示:专业能力测试结果复核后,由教学办将测试成绩公示于宜宾学院江北校区B区一教楼三楼公示区,公示期3天。
五、咨询与监督
1.学院转专业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吴倩18380804517
咨询地址:宜宾学院江北校区B区一教楼311办公室
2.投诉联系人及电话:林心茹0831-3545061
投诉邮箱:404540128@qq.com
本次转专业工作方案由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