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鼓励和表彰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及时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并为新一轮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做好相应准备,根据教育部、省教厅关于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宜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宜宾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坚持内涵式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推广应用效果。教学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等表现形式。
二、成果范围
教学成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围绕我校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新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业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推进高等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机制,健全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和特点,进一步应用、推广、创新和发展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实效的突出成果。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本届教学成果奖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共设奖20 个,其中特等奖2 个,一等奖4 个,二等奖6 个,三等奖8 个。
学校对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特等奖20000 元,一等奖10000 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 元。省级教学成果奖金纳入校级奖励。奖金归获奖者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获教学成果奖的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负责按所有参与成员对成果贡献的大小进行奖金的具体分配和发放工作。
四、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申报成果数额不超过2 个(在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不占二级学院申报名额),全校教辅部门及职能部门申报成果总数不超过2 个。
2.个人作为第一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原则上仅限1项,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原则上不应超过3 项。
3.各申报成果须有国家、四川省或学校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托项目。
4.鼓励支持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积极申报。
5.已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布置申报工作,申报人员准备相关材料。2017 年1 月20 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初评,按申报限额择优推荐,排序填写《宜宾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2.2017 年1 月20 日前,各二级学院将以下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530997@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1)《宜宾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2)《宜宾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电子文档大小不超过10M)
(3)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 个汉字)
(4)成果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符合成果内容的立项依据、阶段性成果、获奖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结题验收材料等。(各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的总大小不得超过30M)。
3.各申报成果纸质材料于2017 年2 月20 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1)申报书、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一份。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2)纸质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项成果单独成册,牛皮纸袋封面需粘贴申报材料目录。
4.2017 年2 月15 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完成评审,确定各成果获奖等级,发文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发文公布第四届教学成果获奖名单)
5.2017 年2 月20 日前,各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网评材料上传工作。同时,对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完成单位及完成人,配合学校完成成果鉴定工作。
6.2017 年2 月25 日前,学校组织完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成果申报材料按照《宜宾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报要求》相关要求填写。
2.成果总结撰写参照《成果总结写作提纲参考》
3.纸质材料目录封面参照《成果申报纸质材料目录封面》。
4.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按照《宜宾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进行。
5.其他事宜按《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及《宜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附件:
1.《宜宾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
2.《宜宾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申报书》
3.《成果总结写作提纲参考》
4.《成果申报纸质材料目录封面》
5.《宜宾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6.《宜宾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
7.《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7 年1 月2 日
教学成果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