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任务目标,强化目标责任一是,促进学院建设发展,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建设步伐,根据《宜宾学院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签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三年任期目标管理任务书如下:
一、 突破性目标
1.力争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
2.力争获国家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资助项目1项。
3.力争新增省部级科研平台、团队或学科1个。
4. 做好学位点的基础性工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兼职研究生导师达到2名,力争1个专业达到硕士授位点建设要求。
5.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
二、重要基础性目标
(一)教学工作
1.立项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1个。
2.立项校级应用型示范课程5门。
(二)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
1. 获四川省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国家其他部委资助项目3项,获四川省其他部门、宜宾市科研主管部门资助项目7项;
2. 累计到账科研经费及成果转化收益60万;
3. 发表A4类及以上论文或出版专著共计3篇(部);
4. 获应用成果1项。应用成果包括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被采用的研究、咨询、调查报告(被正县级及以上政府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职能部门采用的),制定的标准等。
5. 获市厅级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
(三)学生工作(含招生就业工作)
1.力争各专业平均一专业填报率达到60%。
2.就业率达到校定目标。
3.力争选调、自主创业、应征入伍等就业人数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15%。
4.学生《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
5.每学年自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至少1次。
6.每学年至少集中检查本学院学生就寝、安全情况4次。
7.每学年组织2次以上励志报告会。
8.各二级学院截至当年8月底,各专业总体就业率不低于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就业率目标任务。每月20日完成当月目标就业率。
9.专业对口就业率不低于50%。
10.新生参与学生社团人数达到80%,所管理社团按要求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2次。
11.按要求组建1支暑期三下乡服务队,按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志愿服务活动。
12.艺术分团每学年至少推荐20人参与校级艺术团面试。
(四)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新引进硕士3人。
2.教师新考取博士1人。
三、保障性目标
(一)党建工作
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有力,师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舆情和“妄议中央”、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等言行;加强“四好”班子建设,班子团结有力、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填报准确,“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工作、创先争优、“四个一”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落实有力,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有效提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府十项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行为;认真执行上级和院党委行政系列制度、决定和决议,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及时上报信息。为实现学院“两大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教学工作
1.专家评教结果及学生满意度较高;实行学生作业布置及批改抽查制,学生出勤率较高。
2.各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应用型示范课程按照进度安排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完成各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3.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实验室运行效率较高。
4.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进展正常,按时通过中期检查。
5.各项教学信息、资料按时、按要求完成。无教师教学事故及学生违纪处理情况。
6.二级学院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定期开展专项教学检查,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7.准则、规范完成年度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按时完成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三)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
1.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组织有序,管理规范,有完善的激励措施,上报的各种数据和材料符合要求,在研科研项目按期结题率95%以上。
2.申报国家和四川省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国家其他部委项目6项,四川省其他部门、宜宾市科研主管部门项目12项。
3.新增市厅级科研平台或团队1个。
4.举办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不少于2次。
5.邀请校外知名专家举办学术报告不少于12场。
(四)学生工作(含招生就业工作)
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常规教育管理、二级学院学风建设、服务学生成长、学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加强招生宣传,提高一专业填报率;加强就业指导、调查、统计,就业市场拓展,提高就业质量,确保就业率达标;组织开展好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加强对社团活动指导、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好工作。
(五)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 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合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达到专业技术结构比。
2.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工作开展卓有成效,教师遵纪守法。
3.制订教师培训计划,落实教师队伍培训工作。教师外出进修培训,按期结业率100%。
4.按学校要求组织开展职称工作,工作开展公平、公正、有序,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事故发生,无教师投诉。
5.绩效分配、职务晋升、人才选拔、评优评先、外出选派等工作信息公开,坚持公示制度。
6.认真做好外聘专家管理工作。坚持合同工作制,明确职责任务,实行考核管理,规范津贴发放。
7.做好教师队伍的服务与日常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相关事宜。
8.教师人才队伍稳定,严格执行学校人事调动规定。
9.严格考勤管理工作,教职工出勤率100%。
(六)安全稳定工作
负责所属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和安全管理,维护本学院安全稳定,杜绝安全责任事故;负责所属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四禁”教育及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做好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及防范暴恐袭击安全教育;负责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器材、场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负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一般民事纠纷调解;负责本学院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学生的社会实践、实验、实习和实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四、考评奖惩
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组织实施,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学校根据《宜宾学院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组织年度考核评价,任期届满时组织全面考核。
五、其他
1.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如有变动,接任人即为自然责任人。
2.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宜宾学院(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