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美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议拟定《美艺学院关于考场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一、凡是考场违规违纪的教职工,两天之内交手写书面检查到院办公室并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作公开检讨;二、凡是考场违规违纪的教职工,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500元,本学期以后,同一人再次考场违规违纪,扣发金额在上一次扣发金额的基础上翻倍;三、凡是有考场违规违纪记录的教职工,当年年度考核首先取消其评优资格,年度考核的具体等级视该教职工的表现由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四、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参照考场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五、本办法自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起执行。
美艺学院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