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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B区美术馆创客场地使用申请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2   点击次数: 【字体: [复制链接]

宜宾学院B区美术馆创客场地使用申请单-附件1.docx



宜宾学院B区美术馆/众创空间 (展览活动)场地使用申请单
展览(活动)名称
展览(活动)性质
申请单位
主申请人(联系人)
展览(活动)时间/展期第一选择
第二选择
展览(活动)场地室内
室外
是否需要开幕式需要具体要求
不需要
是否使用多媒体设备需要具体要求
不需要
其他要求
对外合作
活动赞助:
活动简介
备注
审批意见美术馆(众创空间)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学院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附注:1、申请场地时,需附该次活动相关安排(如有宣传册、海报等资料,除填写备注说明外,需附注复印件);2、申请室内场地讲座时,需附主讲人简介和讲座内容大纲及联系方式;3.本表获批后,方可使用。4、最终解释权归本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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