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教学科研人员 2016 年下半年因公出国总结及 2017 年上半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川外侨函(2016) 386 号文件)文件精神要求,每年 6 月和 12 月中旬前各高校应集中报送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计划,现就做好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公临时出国计划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的教学科研人员 2018 年上半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为我校教职工以教学科研人员身份,使用科研项目、专项项目等国家经费,于 2018 年上半年前往国(境)外,在外停留时间 90 天以内,进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教学科研合作交流等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各学院、各单位应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要求,据实拟定出访计划,填报计划表,经各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档及电子文档上报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严格按照学校及上级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各学院、单位上报的出访计划进行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等上级部门要求,2018 年将对未按计划报送的因公出国团组,原则上不予报批(对确有临时安排的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可按个案报批,但将严格从严审批并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紧时间对本部门教学科研人员 2018 年上半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进行统计上报,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8:00。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周磊
电话:3531186
邮箱:26767275@qq.com
附件:2018 年上半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 年 12 月 4 日
2018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