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教学、科研教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的安排、组织与监控,负责教研室管理。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四、负责专业和学科建设,教学质量的管理。
五、负责安排组织实验实习与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六、负责学院科研工作。
七、负责考研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八、负责对教学人员、教务管理人员等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九、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团支部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二、必须同时担任两个班的班主任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