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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9   点击次数: 【字体: [复制链接]

一、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教学、科研教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的安排、组织与监控,负责教研室管理。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四、负责专业和学科建设,教学质量的管理。

五、负责安排组织实验实习与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六、负责学院科研工作。

七、负责考研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八、负责对教学人员、教务管理人员等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九、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团支部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二、必须同时担任两个班的班主任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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