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6版《书法艺术》教学大纲
专 业 | 产品设计 | 课程名称 | 书法艺术 |
课程代码 | 1204406 | 课程性质 | 应用创新课程 |
总 学 时 | 72 | 学 分 | 4 |
开课学期 | 第4学期 | 先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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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时建议
讲授12学时 实训60学时
二、课程任务
提高学生书法欣赏的能力,提高学生书写能力,从而受到积极的艺术情感熏陶。在字体设计等方面融入中国文化传统元素,适当运用书法字体。
三、核心知识点
本课程理论知识点:
1、中国书法史:中国汉字的发展与演变;
2、书法欣赏:如何欣赏各体书法;
3、书法创作中的笔法、墨法和章法。
本课程技能要求:
1、理解并掌握书法中的笔法、墨法和章法;
2、作品形制的作用与选择;
3、能较熟练书写一种或两种字体,并进行简单的集字创作。
本课程综合能力训练要求(含表达、交流、协作、写作、演示等能力):
1、具有一定的书法史常识;
2、书写技能有所提高,对章法有一定认识和驾驭;
3、对各种书体具有一定的欣赏和评价能力。
三、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改革建议
书法史的教学,学生不易掌握,易混淆;书写过程中由于学生重视不够,技法传授受其接受能力所限进度慢。由临摹上升为创作难度大。
改革建议:
课堂教学与课外考察实践相结合,以书法为桥梁,让学生更加广泛地接触社会,使书法知识服务于专业。
四、课程考核建议
须同时出A、B两套试题。
成绩构成 | 评分标准 |
考勤、基本表现等 | 课堂提问及考勤记录学习态度及考勤:3次不假缺勤平时成绩为0分,迟到早退1次扣2分,累计3次记1次缺勤,课堂表现积极、认真酌情加分。成绩比例10%。 |
过程考核 |
平时作业,书法临摹或写生作业要求: 1、 笔法20%,字法(结构)30%,章法 30%,墨法20%。 2、 繁体字正确,规范,协调。 3、章法符合要求,作品形制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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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考试(应全面检查本课程知识能力和综合素养)(30%) |
技法考试要求: 1、 卷面要求:繁体字正确,规范,协调; 2、 对所临碑帖有较好的掌握和表现; 3、 章法符合要求,作品形制有创新性。 |
执笔人:彭坚
审核人:刘康
第一套(A卷)
试题:
自选唐诗28字绝句一首进行创作
要求:
1、2课时完成;
2、以隶书书体创作;
3、作品幅式:以条屏或横幅创作;
3、书画相关材料
4、姓名、学号、统一写在左下角。
评分标准:
1、 笔法 20%
2、 字法(结构)30%
3、 章法 20%
4、 整体感30%
第一套(B卷)
试题:
自选唐诗20字绝句一首进行创作;
要求:
1、2课时完成
2、书体:以隶书书体创作;
3、作品幅式:以条屏或横幅创作;
4、姓名、学号、得分栏均写在左下角。
评分标准:
1、 笔法 20%
2、 字法(结构)30%
3、 章法 20%
4、 整体感30%
第二套(A卷)
试题:
自选对联内容一副进行创作;
要求:
1、时间:2课时;
2、书体:以隶书书体创作;
3、作品幅式:四尺/六尺对联;
4、姓名、学号、得分栏均写在左下角。
评分标准:
1、笔法 20%
2、字法(结构)30%
3、章法 20%
4、整体感30%
第二套(B卷)
试题:
自选七言对联内容一副用隶书进行创作;
要求:
1、2课时完成
2、以隶书书体创作;
3、作品幅式:四尺/六尺对联
4、姓名、学号写在左下角。
评分标准:
1、笔法 20%
2、字法(结构)30%
3、章法 20%
4、整体感30%